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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来源: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2-22 8:06:13

关于下发《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高职(专科)单考单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录取选拔机制,深化招生录取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经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实施单考单招工作。现将《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专科)单考单招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处室、系部、中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专科)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高职(专科)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8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系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单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200强)、青海省普通高等职业重点建设院校和全国建设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单考单招是教育部为了推行教育考试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由高职院校自主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录取数据由省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全国高校学生学籍库。为落实教育部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录取选拔机制,深化招生录取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经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7年继续开展单考单招工作。为顺利完成招生工作任务,特制定2017年单考单招工作方案。                                                                                                                                                                                                                                                                                                                                                                                                                                                                                                                                                                                                                                                                   
一、招生指导思想
学院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考单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单考单招机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组、招生宣传及录取组、考务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秦明辉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刘海峰   副院长
副组长:田连成   陈慧玲   马  力   曹瑾玲
工作职责:统一部署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各组完成单考单招工作的实施,切实保证单考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单考单招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报名录取等工作。
(二)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察单考单招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全程监督考生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命题、制卷、阅卷的安全保密、考场保卫、录取工作。
组  长:曹瑾玲
成  员:刘济川
(三)招生宣传及录取组
负责简章制作、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报名、面试、录取、将拟录取结果上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建档等工作。
组  长:田连成
副组长:陈慧玲
成  员:程  龙   马国峰   周  莹   芦国才   刘玉娟
刘彩霞   刘志萍   段永萍   陈再兴   马吉福
马  贵   余增元   宋洁萱   郭红全   葛蒲阳
陆  军   赵  娜   刘婷婷
(四)考务组
负责笔试的命题、制卷、封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批阅试卷、试卷复查、汇总成绩等工作。
组  长:马  力 
副组长:史  娟   王艳萍
成  员:马文蔚   徐秀玲   常瑞莉   白守芬   周华琛
李心茹   王  芳   朱  琼   温海霞   盛秀明
三、单考单招专业及计划: 学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科类
备注
1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2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2
160
中职
 
3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4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方向)
3
25
文理、中职
 
5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
25
文理、中职
 
6
540502
工程造价
3
35
文理、中职
 
7
540502
工程造价
2
20
中职
 
8
540703
物业管理
3
35
文理、中职
 
9
540503
建筑经济管理
3
35
文理、中职
 
10
630302
会计
3
40
文理、中职
 
11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
35
文理、中职
 
12
540201
城乡规划
3
25
文理、中职
 
13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14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
45
中职
 
15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
25
文理、中职
 
16
54040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17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限招男生,恐高者慎报
18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2
30
中职
 
19
540406
消防工程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20
540602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3
25
文理、中职
 
21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20
文理、中职
 
22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2
5
中职
 
23
530307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2
50
中职
 
24
610301
通信技术
3
20
文理、中职
 
25
610301
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方向)
2
100
中职
 
 
合计
 
 
905
 
 
备注:凡中职毕业专业与我院二年制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制为二年;其它为三年。
电梯工程技术专业为我院和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校企合作联办专业,学生学习期满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必需的特种操作证书,由学院推荐到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排就业。
四、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青海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中职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复转军人。
(四)校企合作企业具有高中或中职学历的在职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采用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考生持本人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3.往届生携带学历毕业证,应届生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函,复转军人携带退役证件、高中或中职学历证书;
4.已报考当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需提供考生号和高考体检表(复印件),如不能及时提供体检表可先书写《体检合格保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后期必须在录取前提交体检表的复印件;
5.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成绩达到:语文B级(含)以上,数学、政治和历史C级(含)以上,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6.获省级中级(含)以上技能证书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者,携带相应证书;
7.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者;获得器乐、声乐、舞蹈业余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携带相应证书;
8.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中职毕业生,携带相应证书。
(二)报名时间:12月1日~ 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各州县招办、考生所在学校和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均可报名(视具体情况定)。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3月20日~22日。
(五)考试时间:3月25 日。
(六)考试费:23元/科次。
(七)体检: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体检的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体检费80元。
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选择二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录取。
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达到加分标准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教务处组织单考单招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一)2017年单考单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分值
文化课(数学、文综)
3月25 日
9:00—11:30
300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
3月25 日
9:00—11:30
300
综合素质面试
3月25日
9:00—12:30
14:00—17:30
200
 注:文化课考试科目:文综(含语文、政治)和数学考试,满分300分;
1. 高中毕业生考文化课,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2. 具备专业基础知识的中职毕业生、校企合作企业的在职人员,考试内容可选择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也可选择文化课考试(二选一)。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3. 取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获得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学生及复转军人不参加闭卷考试,参加综合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200分。
(二)考试地点:
凡在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的考生,在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加考试,地点为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另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注明的地址为准。
凡在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等地报名的考生,考生就近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注明的地址为准。
整班制考生可在原毕业学校或当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注明的地址为准。
(三)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青海建院2017年单考单招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录取
学院单考单招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一)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生源录取比例:中职毕业生按照不低于单考单招计划的20%比例进行录取。
(三)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学院划定录取分数线,依据笔试成绩,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优先考虑“中职毕业生”。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按照学生志愿及考试成绩进行调剂。
(五)加分条件
符合青海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单考单招考试成绩的基础上予以加分,具体为: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语文B级(含)以上,数学、政治和历史C级(含)以上,加20分;
2.普通高中或中职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者;获得器乐、声乐、舞蹈业余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者,加20分;
3.复转军人,加20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各类证书的,参考第4,5条执行;
4.取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高级加15分,中级加10分,初级加5分;
5.取得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学生,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5分,校级加10分;
(六)考生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青海建院腾讯智慧校园QQ公众号平台招生页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和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七)录取查询。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网站http://www.qhavtc.com进入招生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查询。
(八)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学历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按《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6〕57号要求,已确认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海省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十一)凡被我院单考单招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5月31前携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
(十二)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十、入学审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12月1日~ 12月31 日
考生到州县招办和学院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2月31日中午12:00整。
3月20日~3月22 日
考生领取《准考证》。
3月1 日~ 3月24 日
考生办理考试手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对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
3月25日
考试。
3月27 日~29日
在青海建院腾讯智慧校园QQ公众号平台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4月3日~ 10日
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二、本方案报青海省教育厅职称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本方案如有调整,以最终公布的方案为准。本方案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6256346、6256322(兼传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刘老师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网    址:http://www.qhavtc.com
邮    编:8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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